2026年05月26日,银河微电发布《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4月24日至5月6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5月8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时自查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并披露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5月22日为授予日,以18.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2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核查,截至授予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且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继续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