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恒运昌发布《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5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议召开,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公告。会议于5月21日14时30分在深圳现场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3,257,0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3.8935%。
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且与通知一致。表决结果显示,《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均以高比例通过。其中,议案4.6、4.7.01及4.7.02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