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于4月28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6人,代表股份67,088,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51%。
会议对公告的全部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部分议案反对票占比极低。本所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票当场清点,合并统计网络投票结果后公布,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和披露。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