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0日,格林达发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4月25日发布通知。会议于5月20日下午14点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936 - 1号现场召开,同时采用网络投票。
会议审议8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现场会议有4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持股96,337,133股,占比48.28%;网络投票有133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28,582,491股,占比14.32%。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均超99.97%,均获通过。
天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