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0日,美湖股份发布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6年5月9日,美湖股份与七腾签署《年度采购合同》,采购金额上限9.43亿元,财务指标未达重大合同披露标准。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因工作人员对披露制度不熟悉,存在金额描述不准确、未提示履约风险等不符合披露规则的情况,发现后已及时撤回并提示风险。
合同产品为四足机器狗零部件,订单实现受七腾采购需求、公司产能及产品质量等因素影响,销售额不确定。公司现有产能有缺口,但认为可控,且有履约能力,但存在产能建设延迟风险。
合同供货起始日早于签订日,是因此前已进行样机制造、测试等工作,样机验收合格视为首次供货。此外,除采购合同和技术协议外,无其他未披露协议。
关于内幕交易防控,公司披露了合同筹划过程和参与人员。自查显示,除文国聪、刘佩辉少量交易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相关期间无股票交易,公司不存在利用信息炒作股价和内幕交易行为,并已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