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2025年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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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思林杰发布《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并于4月25日披露通知及提案内容。会议于5月19日14时3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7人,代表股份合计21,926,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873%。其中,现场2人代表21,633,150股,占比32.4481%;网络35人代表292,857股,占比0.4392%;中小股东35人代表292,857股,占比0.4392%。

本次股东会审议7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9.9%,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1,917,950股,占比99.9632%;反对8,057股,占比0.0368%;弃权0股。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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