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8项议案均获通过,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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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5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并于4月23日刊登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5月15日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特定时间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7,438,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60%。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8项议案,包括《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各议案表决均获通过,且议案2、4、6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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