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提名陈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多项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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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信宇人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

信宇人董事会现提名陈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多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特定情形,无不良记录,不是过往因特定原因被解除职务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信宇人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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