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3日,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规则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工作。
董事会的议事范围广泛,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公司发生特定交易,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议事表决时,每项提案表决,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对外担保事项有更严格要求。董事会决议若违反规定致公司受损,相关董事可能担责。
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并汇报执行情况,董事会还会督促检查。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此外,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和总经理按公司章程行使相应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