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履职尽责,为公司治理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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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3日,光峰科技发布《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翘梧)》。报告称,独立董事蔡翘梧自2024年11月18日起任职,2025年度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

2025年,蔡翘梧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次,亲自出席7次,表决全部赞成;股东会应出席2次,亲自出席2次。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他均全部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审议4项议案,他均表示赞成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履职期间,蔡翘梧未行使特别职权。他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监督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防控,要求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2000万元,与深圳技术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预计提供不超600万元经费,蔡翘梧认为交易必要、公平,未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不存在被收购情形,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蔡翘梧认为其具备服务能力。此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有利于公司发展。

蔡翘梧表示,2026年将继续遵循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决策建言献策,维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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