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ST惠伦发布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此次,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王圣来先生、裴娟娟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ST惠伦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四人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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