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审议通过2026年一季度报告,助力投资者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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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智新电子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4月24日以通讯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由赵庆福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6人,董事张松旺、常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6年1 - 3月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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