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制定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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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木林森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分别自公司收到通知、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在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长或总经理辞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若董事、高管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无正当理由解任的,相关人员可要求赔偿。

离职后,董事、高管需办妥移交手续,配合梳理承诺事项,未履行的需制定方案。同时,要履行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若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责,离职不免除责任;若违反承诺或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追偿。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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