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长虹能源发布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租赁面积55,848.92平方米,租赁期间12个月,租赁金额含税10,606,382.04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四川长虹租赁厂房,租赁面积72,318.81平方米,租赁期间12个月,租赁金额含税8,978,727.84元。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该议案以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未超30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也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川长虹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交易标的为四川长虹拥有的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河边镇新平大道36号的厂房,权属归四川长虹。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价格参考租赁市场确定,公允合理。
公司及长虹杰创均拟与四川长虹签署《房产租赁合同》,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本次租赁主要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场所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