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多维度激励与约束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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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长信科技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适用的其他人员。薪酬确定遵循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结合等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构成不同,非独立董事兼任其他职位按实际岗位薪酬;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

公司净利润情况影响董事及高管绩效薪酬,对“高精尖缺”人才可“一事一议”。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按薪酬就高原则,岗位变更按任职时段发放薪酬。

薪酬支付方面,独立董事津贴半年发一次,董事长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规定发放。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出现特定情形可减少或不发津贴或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任免挂钩。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若遇宏观经济或经营环境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出修订方案,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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