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告。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制度属于公司一级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各子公司需遵循相关要求。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
制度还对重要业务控制进行了规定,如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等。同时,明确了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要求,内审部定期检查,董事会形成评价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评价意见等。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