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三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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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长春一东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贾新宇、马鸿佳、于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其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截至意见出具之日,这三名人员未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也无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三名独立董事符合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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