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提请股东会授权,拟不超3亿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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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6日,优利德发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授权具体内容包括: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发行前股本总数30%;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以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有6个月或18个月限售期;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相关规定;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同上述期限,董事会还提请将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此外,该事项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续董事会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及何时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发行过程需经上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披露信息,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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