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范董高人员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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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5日,九联科技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告。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还需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审查并形成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理由并披露。

议事规则方面,委员会视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提前3个自然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通过的议案需报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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