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同兴达发布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聘任为公司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成立于1993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2025年末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核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中,该所就多项内容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审计委员会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责,2025年4月提议续聘中兴华所;12月与注册会计师沟通预审情况并提建议;2026年4月沟通审计结论等并提建议。
总体而言,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年报审计中独立客观,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良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客观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