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隆华科技发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告。为适应公司战略需要,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细则。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方案。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推举,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相同,连选可连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经营和市场情况研究并建议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战略,对重大投融资、交易项目等研究建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等。公司设证券投资部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交提案后委员会开会讨论,结果交董事会。
委员会会议不定期,提前三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可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会议,表决方式多样。会议有记录,保存10年,议案交董事会审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细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通过后生效,若有修改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