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3日,豪恩汽电发布《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2024年7月至2026年4月期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多次审议相关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授予股票期权、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等。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中,首次授予部分的1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注销其合计持有的26.09万份股票期权。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