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1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委员会成员为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职工代表董事可成为成员。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内控、风控、合规体系建设,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审计工作,对董事和高管行为进行监督等。多项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披露财务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与会委员过半数通过方可报送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