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8日,聚飞光电发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
2020年3月4日,聚飞光电获准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694,486,330.79元。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相关方签订监管协议。截至2026年3月31日,“惠州LED产品扩产项目”“惠州LED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675,940,114.08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7.33%,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含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为104,694,541.34元。
资金节余一是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节约费用,二是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收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实施完毕后将注销专户并终止监管协议。
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无变相改变用途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益,节约财务费用,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