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7日,中微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4月7日至4月16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10天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激励对象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