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独立董事2025年履职尽责,多方面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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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澳弘电子发布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巢静宇,1979年出生,有丰富法律工作履历,2024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2025年,巢静宇亲自出席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对议案认真审核并投赞成票。还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职。虽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公司会按需开展。其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与中小股东沟通,维护其合法权益;现场考察公司,公司配合良好。

履职重点关注方面,巢静宇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符合规定;同意续聘容诚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增选王帅、徐海宁为董事,程序合法合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法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巢静宇表示,2025年严格履职,2026年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发展和股东权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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