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力鼎光电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指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多家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等,重点关注采购、存货等业务。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开展评价工作,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评价中发现的个别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整改,不影响内控有效性结论。
2025年,公司依据新《公司法》取消监事会,优化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有效。2026年,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则和经营管理需要,持续完善内部制度,加强员工内控意识,巩固风险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