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完善董高人员薪酬管理,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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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蔚蓝锂芯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体现公司长远利益、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薪酬标准方面,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未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领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在绩效考评后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扣除相关款项后发放给个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或职责变化。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相应废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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