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恬冠佳拟推129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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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3日,毓恬冠佳发布《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于2025年3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且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实行本计划的条件。

2026年4月10日,公司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计划目的是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对象共69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确定依据包括法律和职务依据,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29.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7%,其中首次授予111.60万股,预留17.40万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归属安排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禁售期按相关规定执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1.53元。

公司已履行部分法定程序,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等。尚需履行发出股东会通知、公示激励对象、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自查内幕交易行为、召开股东会审议等程序,且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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