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3日,维科技术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多项议案:
一是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其中《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通过《关于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48,000万元担保额度,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12,000万元担保额度和37,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40,000万元担保额度,相关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
三是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将在2026年度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20,000万元资金中短期拆借。
四是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等。
五是通过《关于子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在子公司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年产1300万只多极耳高倍率电池智能化改造项目,总投资7,342万元。
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其他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