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青岛双星发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最终实现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该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授权,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标的资产已过户,验资完成,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已受理,现金对价支付完毕。实施过程中无重大差异,未发生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相关协议及承诺正在履行。
后续,上市公司将对星投基金、星微国际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化审计处理,择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继续履行协议及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