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0日,泰凌微发布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经核查评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宁女士、YUNJIAN DUAN(段匀健)先生、龚海燕女士的相关任职经历及个人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发表专项意见。除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也无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泰凌微独立董事通过独立性自查,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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