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8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500448号》。报告指出,按照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且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审计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审计过程中,未注意到公司在2025年度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且不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