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8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4月8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并于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4月8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石思慧主持。
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0名,持有公司股份46,552,007股,占比38.9200%;网络投票股东129名,持有公司股份509,664股,占比0.4261%。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均符合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46,936,7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6%;反对97,916股,占0.2081%;弃权26,974股,占0.0573%,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