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独立董事2025年履职尽责,积极维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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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欧菲光发布《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米旭明在2025年度严格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职。该年度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8次股东会,米旭明均按时出席,对议案均投赞成票。他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还参加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他未行使特别职权,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监督信息披露。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认为其遵循公平原则,价格合理;定期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认为聘任高管程序合规,薪酬方案合理;审核通过多项股权激励相关议案,认为符合法规要求。2026年,他将继续履职,为公司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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