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上汽集团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公司内控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表明,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控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评价范围方面,纳入整车、零部件等多业务板块,资产总额占比78.23%,营业收入占比88.59%,涵盖资金、采购等业务事项,重点关注主业经营、供应链等风险领域,无重大遗漏和法定豁免。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往年一致,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财务报告内控按定量和定性标准认定缺陷;非财务报告内控以资产损失金额及多种违规情况认定。报告期内,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均无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整改。
此外,上一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本年度内控运行及下一年改进方向、其他重大事项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