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全票通过子公司储能项目投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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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天宏锂电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3月13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刊登通知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期达15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29日15:00至3月30日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900,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30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持有公司股份61,870,438股,占比60.29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00股;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7%。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与通知公告所列审议事项一致,现场会议未修改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关于子公司陕西易简天宏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易简天宏黄陵县200MW/600MWh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1,900,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和弃权均为0股,该议案审议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和弃权均为0股。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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