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姚明龙、秦桂森和袁淑仪,以及于2026年1月15日离任的独立董事刘贵松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刘贵松、姚明龙、秦桂森和袁淑仪均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各项自查事项结果均显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6年04月02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姚明龙、秦桂森和袁淑仪,以及于2026年1月15日离任的独立董事刘贵松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刘贵松、姚明龙、秦桂森和袁淑仪均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各项自查事项结果均显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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