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1日,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审计了澜起科技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澜起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需注意的是,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意见表明,澜起科技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