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1日,华盛锂电发布《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北方)》。
于北方自2025年9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公司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会会议,于北方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她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召集和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研讨并发表独立意见。
于北方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与中小投资者积极沟通。她赴公司实地调研,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公司积极配合其履职。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合规,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发生被收购事项,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公司聘任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方案等按规定执行。
2026年3月25日,于北方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