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1日,珠海冠宇发布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
公告显示,珠海冠宇董事会现提名刘喜信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该职。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且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此外,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多种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无不良记录,不是过往因特定原因被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人员。同时,包括珠海冠宇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珠海冠宇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通过珠海冠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