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9日,天岳先进发布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规定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实物的,应将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处理。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出售的,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未出售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司自2025年度起执行该规定,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准则等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