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9日,中润光学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称,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公司内控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显示,在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也与公司评价报告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也均涵盖。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报告期内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也无未完成整改的缺陷。此外,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