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触发赎回条件,拟提前赎回4亿元“光力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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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2日,光力科技发布中信证券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光力转债”的核查意见公告。

2023年5月12日,光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00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5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光力转债”。可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9年5月7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21.46元/股,后因多次权益分派及股份归属等原因,转股价格调整为21.15元/股。

“光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显示,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自2026年2月10日至3月12日,公司股票已触发该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光力转债”的议案,以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赵彤宇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2025年9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将持有的22,407张“光力转债”全部卖出。除赵彤宇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光力转债”的情形。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光力科技本次提前赎回“光力转债”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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