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6日,长城汽车发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股东会于2026年3月6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股东和代理人182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81,295,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49,100,557股,占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32.31%;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182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30,838,802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83.84%。
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 - 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5、6为普通决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和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1 - 4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H股股东或H股股东代理人、全体A股股东或A股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部分议案存在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叶正义、赵皓宇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