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中科曙光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该规则旨在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规则所指可转债依据《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司将聘请承销机构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依据规则召集和召开,审议权限范围内事项,其决议对全体持有人有同等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享有获取约定利息、转股、回售等权利,同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和决议等义务。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未按期支付本息等情况作出决议。当出现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不能按期支付本息等情形时,应召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召集,通知应提前15日发出,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会议可现场或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出席会议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