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据披露,2023年1月31日,胜利精密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至2,200万元。
2023年4月6日,胜利精密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将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28,000万元至亏损24,000万元。
2023年4月12日,胜利精密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24,859.95万元。胜利精密《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胜利精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的规定。同时,胜利精密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玉根、时任财务负责人许永红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5.1.9条的规定,对胜利精密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七条规定,深交所决定对胜利精密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玉根、时任财务负责人许永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此事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