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大力扶持未来产业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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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4000家,百亿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8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300家,“瞪羚”企业超过2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2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

《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包括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企业、布局一批未来赛道企业、培育一批集群链主企业、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企业

实施“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贴息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各区(管委会)可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改设备投入给予适当支持。

支持“瞪羚”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瞪羚”企业,制定遴选发现评价标准体系,联合第三方机构遴选发现一批“瞪羚”企业。对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瞪羚”企业,可由各区(管委会)给予适当支持。引导“瞪羚”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瞪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推荐“瞪羚”企业人才申报市级人才计划。建立市区协同机制,在高管培训、数字赋能等方面提供服务。

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建立单项冠军培育体系。鼓励培育目标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细分领域,加强研发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对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布局一批未来赛道企业

大力扶持未来产业企业发展。重点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等6个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分中心、省创新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培育一批服务产业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急需紧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孵化器、产业园。

培育一批集群链主企业

加快先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在技术研发、增资扩产、上市融资、用地用能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年度产值和营收符合条件的倍增计划企业,按增速排名给予管理团队阶梯式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适当补助,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各区(管委会)对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后连续2年实现产值增长10%以上且第3年继续增长的,可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支持规上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优化股权和债券结构等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

实施供应链企业倍增计划。建立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培育壮大供应链重点企业,完善便利化服务。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增强行业带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吸引优质供应链企业来厦投资,支持本市以外的国家供应链示范企业来厦设立新企业。发展先进供应链管理技术,培育供应链龙头企业。强化市区联动精准服务,扶持成长型供应链企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培育软件信息、金融风控、人才培养等第三方供应链专业服务机构。

做强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厦门为总部“走出去”,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支持核心企业设立供应链投资基金,对参投本市供应链企业、项目的,给予一定激励。支持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或金融科技平台合作,开发个性化、特色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核心企业加快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打造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

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

加快发展总部企业。积极吸引高能级企业来厦设立总部,符合条件的按本市总部经济相关政策给予扶持。支持在厦企业增资扩产提升能级,符合条件的可予以适当奖励。首次获评世界企业500强(《财富》)、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及中国制造业(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的企业,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壮大上市企业规模。加强上市后备力量培育,对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股改、挂牌新三板、辅导备案、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上市募资再投资本市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上市企业并购重组,运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引导再融资投向实体经济,对其募资新增本地重大优质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国企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资国企战略布局。鼓励上市公司国际化发展,在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并购、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培育引进“独角兽”企业。制定“独角兽”企业遴选发现指标体系。大力引进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围绕“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独角兽”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潜在独角兽、准独角兽和独角兽企业,加大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支持,享受技术创新基金扶持。按照上一年度投入研发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用贷款支持,企业融资利息费用为2%/年。(校对/韩秀荣)

责编: 韩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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