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文/余昕)7月27日,中创新航发布声明称,目前诉讼和涉案专利无效仍然处于审理阶段,尚无生效判决。
据中创新航招股书,宁德时代在2021年7月至9月期间向福州中院针对中航创新提出了多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的5项专利包括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宁德时代还向法院提出,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犯相关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或许诺销售应用上述专利的相关产品。
此前,中创新航曾提出了五项涉诉专利无效请求。对此,宁德时代表示,中创新航此前提出的五项涉诉专利无效请求并无一件成功,法院已经开始实质审理阶段。
中创新航回应称,该公司已就宁德时代的三项专利提出了新的专利无效请求,这三项专利都与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案相关。
今年5月,知情人士透露,宁德时代已向法院申请提升赔偿金额,由此前的1.85亿元变为逾5.1亿元。
7月22日,媒体报道称,中创新航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撤回最后一件对宁德时代涉诉专利的无效请求。至此,宁德时代诉中创新航的5项专利中,1项全部有效,1项部分有效,中创新航主动撤回3项无效申请。
7月26日,宁德时代回应,目前已收到中创新航对于三项涉诉专利的新无效请求,但不影响法院对侵权案件的审理。
7月27日,中创新航发布声明表示,与宁德时代专利诉讼尚无生效判决。在本次声明中,中创新航还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但打着“保护创新”的旗号,利用涵盖在先公知公用技术的无创新性专利,对同行业行恶意打压之实,违背专利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宗旨。
对上述严重危害产业发展的行为,中创新航会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坚决为产业发展扫清障碍。
(校对/黄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