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11月18日,工信部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对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产品性能、安全和管理、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和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范》指出,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规范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质量、鼓励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在工艺技术方面,《规范》指出,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智能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达到如下几点要求:
1、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能力,电极涂覆厚度和长度的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2μm和1mm;应具有电极烘干工艺技术,含水量控制精度不低于10ppm。
2、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能力;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高压测试(HI-POT)在线检测能力。
3、锂离子电池组企业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内阻等一致性评估能力,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1mV和1mΩ;应具有电池组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能力。
在产品性能方面,《规范》分别对电池和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给予了规范,详情如下:
(一)电池和电池组
1、消费型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00Wh/L。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电池能量密度≥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电池功率密度≥7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500W/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二)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比容量≥150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75Ah/kg;钴酸锂比容量≥17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三)负极材料
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
参照上述要求。
(四)隔膜
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μm。
2、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μm。
3、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穿刺强度≥0.204N/μm。
(五)电解液
水含量≤20ppm,氟化氢含量≤50ppm,金属杂质单项含量≤1ppm。
另外,《规范》要求,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同时,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校对/James)